办理事项:

申报省以上财政支农项目资金(市级)

办事机构:

市财政局

办事类型:

财政税收

联系方式:

【责任处室】:市财政局农业处
【责任人】:王建农
【联系电话】:2150064

准予行政许可方式:

 

行政许可类型:

 

年检审:

受理(办理)时限:

1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在每年3月25日前;
2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、农业产业化“以奖代补”、中央农业产业化项目在每年4月25日前;
3、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在每年5月25日前;
4、其他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申报按省下发的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。

收费标准:

 无

办理地点:

市财政局农业处

设立理由及依据:

根据省下发的各类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申报立项指南及通知要求。

办理(受理)程序:

提出申请、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、填制《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》、组织专家评审、行文上报。

申报材料:

《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》、有关证明材料

办理对象:

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、单位、其他组织

主要监管措施:

根据法律、法规、项目申报指南及各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管

办事流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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