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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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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财务快报编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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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机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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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财税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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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类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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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税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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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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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责任处室】:企业处
【责任人】:李惠诚
【联系电话】:21500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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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检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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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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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(办理)时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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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于次月4日前上报市财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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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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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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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报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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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理由及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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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浙财企一字[2004]10号)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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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(受理)程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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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标准:
工业企业:职工人数2000人及以上,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,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上,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、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、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。
建筑业企业:职工人数3000人及以上,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,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上,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、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、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。
交通运输业企业:职工人数3000人及以上,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,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、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。
批发和零售业企业:零售业,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,或销售额15000万元及以上。批发业,职工人数200人及以上、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。
住宿和餐饮业:职工人数800人及以上,或销售额15000万元及以上,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、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。
4、快报指标体系:
以企业资产负责、利润、税收指标为主体,企业基本情况以职工人数、工资总额、应交各种保险费为辅助管理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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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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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上报途径:网上报送。
(1)工业企业,建筑企业,交通运输企业。邮件地址:sjwym@mail.huptt.zj.cn 联系电话:2150055
(2)外资、外贸企业,批发、零售企业,住宿和餐饮食企业。邮件地址:sjshw@mail.huptt.zj.co 联系电话:21500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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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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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(包括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私营企业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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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监管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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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:2150056 21500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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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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